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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让他轻一点儿,怕邻居听见她的呻吟声,这也算强奸?

2022-01-27 07:13:15

南京刑事律师 http://www.148ah.com/

女生让他轻一点、速度慢一点,怕邻居听见她的呻吟声,这也算强奸?

一、案例题内容

被告男生刘某某的所描述的案情:其与张某某是20XX年3月中旬通过微信认识的,当时是张某某主动加的。男生与她通过微信聊天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后,在20XX年3月XX日见的面。

在聊天过程中,女生张某某说很喜欢其,想跟其当面聊天,还表示过要彻夜长谈,可以住在其家里不走,可以跟其睡觉等话。男生说可以来其家里,其给她做饭,这样就与她约在3月XX日17时许见面。这次见面是女生张某某提出来的。

之后女生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其给她发的位置,来到了其家里,其下楼接的她。

到其家里后,一起在客厅吃的饭。

19时许,吃完饭后,男生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女生张某某也过来坐在其旁边。其让她搬过来跟其一起住,她说很贵养不起她,还说让男生掏钱带她去欧洲旅游,之后她就主动靠在男生身上。

后男生就把她抱进了其房间,并放到了床上,两人继续在其房间里看电视,同时躺在床上聊天,聊着聊着就聊到私密话题了,她说快来例假了,小腹不适,让其用手捂她的小腹,其就伸手进入她的衣服,这时就想跟她发生性关系了,同时把手伸进了她的内裤摸她的XX。

当天晚上到第二天凌晨,其与女生张某某先后发生了三次性关系。

二、强奸还是自愿,各执一词

女生认为,自己遭到了强迫。其不愿跟男生发生性关系,一直都在反抗他,其左膝、右膝、左胯、左臂等处都出现淤青,都是男生强奸其的过程中造成的。因此,女生要求追究男生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男生则认为,女生张某某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其没有使用暴力恐吓或者言语威胁等手段。在其跟张某某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当事女生张某某让其轻一点儿,把抽插的速度放慢一点儿,怕邻居听见她的呻吟声。男生认为,这些细节可以明显看出来,两人完全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是强奸,不应该追究他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反而应该追究女生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三、是不是强奸呢?

强奸罪是指性关系的发生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如果男生没有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女生发生性关系,则应当认定性关系的发生没有违背女生的意志,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应该追究男生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双方在网络上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后来女生主动上门,去男生家见面,然后发生了关系。从两个人的描述看,强奸还是自愿双方各执一词,很难判断谁说的是准确的谁说的是错误的。

这时候,主要取决于女生是否受伤。如果女生身体多处受伤,则往往会被认定遭受到了暴力强奸,女生存在过激烈的反抗行为。这种情况下,男生被追究强奸罪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很大。

对此,你怎么看呢?本案这样的行为是强奸还是自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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