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6 16:15:00
本报讯(记者张婧玮通讯员林文坚)即将进入“金九银十”消费旺季,又有一大波消费券将点燃节庆购买激情。昨日,厦门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消费旅游扶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继续以真金白银加大力度补助,撬动节日消费内生动力。
《通知》指出,在继续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有效促进生产消费外贸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基础上,将从支持商家促销、拓展线上销售、助力展览展销、促进消费便利、鼓励招徕游客等五方面进一步加大消费旅游扶持力度。
奖补五条
支持商家促销?消费券让利部分补助50%
鼓励全市大型商场、限额以上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和餐饮企业在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联等线上平台,向市民、游客和其他在厦人员发放消费券,并对消费券商家优惠让利部分给予50%补助。其中,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在18:00-23:00时段消费券优惠让利部分给予80%补助。每月单家商场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单家限额以上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餐饮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拓展线上销售?电商直播最高奖励50万元
对于在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举办直播电商活动的直播电商基地,可按线上直播销售金额的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促进消费便利?纳入试点可奖励30万元
厦门鼓励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社区在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申请纳入试点并于年底前获批可获30万元奖励。
助力展览展销?下半年参展办展有奖补
在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对已报备计划于今年下半年举办但因疫情延期至今年年底前继续举办的会展项目(不含重大会展项目),按现有标准上浮20%给予奖补;对举办场地提供方,按该会展项目上浮前奖补金额的10%给予奖补。对2021年度招揽引进7个及以上会议项目的承办机构,按全年奖励总额的20%给予超额奖励。对派员参加下半年由市会展促进中心组织举办的境内会展营销推介活动的企业,按3000元/人给予定额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2人。
鼓励招徕游客?旅行社最高补150万元
在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对我市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游览A级景区并在限额以上宾馆饭店过夜的,按照住宿第1、2、3晚分别给予20元/间夜、30元/间夜、40元/间夜的补助,最多补3晚,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文章来源:厦门晚报)
文章来源:厦门晚报